
壹、大台南直轄市需要有新的市政中心
一、 現有台南縣及台南市政府所在地皆為過渡階段的行政中心,台南市為第一行政中 心,台南縣為第二行政中心,難以發揮協調統合之效,並非長久之計。
二、 行政中心分為兩地的過渡階段應該越短越好,否則將不利於市政的推動與政府效能的發揮,若拖得太長,台南縣市合併將未蒙其利,先受其害。
三、 新市政中心及早確立,才能啟動大台南直轄市的發展規劃。
貳、新市政中心早日取得社會共識的必要性雖然新市政中心位址交由新的直轄市市議會決定,但是若無法早日形成社會共識,新的直轄市市議員將代表各自選區利益爭取新市政中心,造成意見分歧無法整合,選址勢必一拖就是好幾年,導致大台南直轄市未來的發展陷入徬徨、矛盾與衝突,這樣的縣市合併升格,不但沒有帶來發展,反而陷入內耗與空轉,最後在無法取得共識的情形下,市政中心將繼續留在台南市五期重劃區的現址,極不利於台南縣廣大幅員的服務與治理,將導致台南縣被邊緣化。所以必須早日拋出市政中心的議題,推動社會討論以利形成共識,使新的直轄市議會形成後,可以立即確定新市政中心的所在地。
參、新市政中心的六大選址原則
一、 地理區位之適中性: 地理位置應儘量靠近大台南直轄市的中心點,如此才可讓市政中心發展效益的涵蓋範圍達到最大,均衡大台南直轄市發展。
二、 可最有效的服務最多數人: 從大台南直轄市各地出發,在30分鐘車程內可抵達市政中心,不僅方便民眾洽公,也有利於政府出發到各地提供服務、管理及救災與搶災等工作的進行。
三、 交通便利性: 周邊能有便捷的聯外交通,且就近高速公路交流道,強化市政中心與大南直轄市各地的交通連結,縮短時間距離。
四、 有前瞻發展性: 不僅成為行政中心,更能與周邊結合,帶動大台南直轄市新發展契機,同時可讓大台南直轄市成為具國際知名度的城市。
五、 有足夠發展腹地: 因應時代快速變遷,必須有至少500公頃以上的發展腹地,及提供20公頃以上的市政府機關用地,才能規劃具國際格局的市政中心特區。
六、 基地的安全性: 台灣是一個多天然災害的島嶼,市政中心在災難發生時必須做為救災搶災的指揮協調中心,因此須避免位於環境敏感地區及易淹水地區,以免使自己成為災區而癱瘓指揮及協調救災功能,且須位於公路交通便利地區,才可迅速出發前往救災。
肆、替選方案比較